醫(yī)療器械法規(guī)、注冊、臨床、體系認證、信息系統(tǒng)一站式服務
24×7服務熱線:0571-86198618 簡體中文 ENGLISH
當前位置:網站首頁>新聞動態(tài) >醫(yī)療器械注冊檢驗機構不具備全項目的檢驗資質,是否可以委托分包部分項目?
醫(yī)療器械注冊檢驗機構不具備全項目的檢驗資質,是否可以委托分包部分項目?
發(fā)布日期:2023-06-21 21:18瀏覽次數(shù):835次
醫(yī)療器械注冊檢驗機構不具備全項目的檢驗資質,實施委托分包部分項目給其他檢驗機構檢驗,這種檢驗方式是否認可?一起看本文。

引言:醫(yī)療器械注冊檢驗機構不具備全項目的檢驗資質,實施委托分包部分項目給其他檢驗機構檢驗,這種檢驗方式是否認可?一起看本文。

醫(yī)療器械注冊檢驗.jpg

首先,委托檢驗機構應具有國家級資質認定證書(CMA)和承檢范圍。 

其次,委托檢驗機構對受托檢驗機構出具的報告進行匯總并對受托檢驗機構的檢驗結果進行結論判定,可在備注欄中注明受托的檢驗機構及其檢驗報告原件。 

最后,由委托檢驗機構出具檢驗報告并對檢驗報告負責。

更多有關醫(yī)療器械注冊檢驗需求,歡迎您隨時方便與杭州證標客醫(yī)藥技術咨詢有限公司聯(lián)絡,聯(lián)系人:葉工,電話:18058734169,微信同。


Copyright © 2018 醫(yī)療器械注冊技術咨詢 浙ICP備18025678號 技術支持:熙和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