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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外診斷試劑進行分析特異性評估時,試驗樣本有何要求?
發(fā)布日期:2024-05-18 21:10瀏覽次數(shù):337次
醫(yī)療器械注冊人在體外診斷試劑注冊或是體外診斷試劑研究過程,進行分析特異性評估時,對試驗樣本有何要求?一起看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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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外診斷試劑注冊.jpg

體外診斷試劑進行分析特異性評估時,試驗樣本有何要求?

1.應采用不含干擾物質的真實臨床樣本。建議采用至少2個分析物水平的樣本,其濃度應在醫(yī)學決定水平或參考區(qū)間上/下限附近。

2.如果干擾物質的基質與適用樣本不同,則添加量宜少于總體積的5%(溶解度允許條件下),并盡量使用接近體內循環(huán)形式的樣品或純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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